中共东营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2-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0日至6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供销社党委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严肃认真扎实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三个方面的8个问题,提出3项意见建议,市供销社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供销社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全面抓好落实。   一是用心学习研究,统一思想行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二天,召开市供销社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对每个领导干部党性觉悟和“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必须从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要求把每个问题的整改作为“必答题”,逐项推进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对所有整改事项,都注重研究治本之策、健全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深挖根源、改进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更大进步和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供销社党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陈景新任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标杆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按照整改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形成了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督促调度。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细化分解为8项整改任务、22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对每项任务都提出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陈景新同志坚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会议研究,2017年9月7日、10月9日、10月20日、10月30日四次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分管领域整改专题调度会议,加大了推进力度。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汇总整改情况,逐项对账销号,推动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四是注重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自觉把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中矛盾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在推进工作中,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增强整改实效,着力提升工作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新建和修订制度5项,推动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二、逐项推进整改,抓细抓实整改落实工作

市委巡察组指出市社党委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市社党委认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和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在整改工作中,市社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1.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共东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工作规则》(东供党字〔2016〕37号)的同时,研究制定了《东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东供字〔2017〕21号),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东供字〔2017〕20号),进一步规范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纳入党委会议决策内容,提高了党委议大事谋大事的能力和水平。

2.关于政治担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学习中发〔2015〕11号、鲁发〔2015〕16号、东发〔2016〕5号等中央和省、市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文件,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供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先后组织召开主任办公务虚会议、全市供销工作务虚会议,分析研究供销社综合改革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认真谋划改革发展举措,着力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发展瓶颈,坚定发展信心,按照“点上求突破、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精准发力、创新突破。三是严格执行《市供销社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对年度确定的任务目标,强化督查考核,进行月调度通报制度,促进责任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干、有人促,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四是积极主动与上级供销社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整改期间,市社党委先后安排4次到省社汇报工作,2次邀请省社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到东营调研,50余次与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对接协调,争取改革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努力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积极推进改革发展,推动全市供销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力争年底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实现较大突破。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严格落实《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的通知》(东办字〔2017〕9号)《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东办发〔2016〕46号),着力做好补短板、建机制工作。一是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落实市供销社党委《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对基层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党委成员联系企业党支部机制,把工作重心延伸到基层、落实到支部,指导督促企业党组织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核心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打造过硬支部。二是抓好市社党委《关于开展“规范基础工作规范组织生活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企业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党内政治生活督查考核制度,督促各企业党组织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严格规范党员管理。针对个别改制企业党员管理不到位,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问题,积极协调地方党委,纳入了社区党组织管理。针对个别国有企业未建立党组织的问题,建立了国有企业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四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范企业党组织党费收缴时间,确定 每月10日为 “党费缴纳日”,每名党员在此日按规定向党支部足额缴纳当月党费,各企业党组织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党委全额上缴本季度党费。严肃党费收缴纪律,加强党费缴纳工作的监督检查,党委定期对各企业党组织党费规范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企业党组织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近年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查缺补漏,补齐完善党员审批手续与档案材料,并举一反三,确保今后工作严格规范,不出纰漏。二是认真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规范组织开展党员转正、预备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整理归档等工作,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全程票决、全程公示、全程审查制度,做到规定环节一个也不少,应有程序一步也不漏,该有的材料一项也不缺。

5.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严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本着即知即改的原则,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巡察期间即对相关人员作出除名处理。二是以此为鉴,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党员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完善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按照《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车辆安全互助基金统筹有关规定、条款及费率>的通知》(供销流通字〔2015〕143号)规定,对违规发放的职工奖励予以收缴。今后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加强此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杜绝违规问题发生。三是加强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在专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照市里有关规定,进一步督促其参照市供销社机关做法,完善公务接待和出差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每月对其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调度,全面加强对公司人、财、物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 关于对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此项问题前期执纪执法机关已介入调查处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省供销社《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东营市供销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东供字〔2017〕22号),明确了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分配决策及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严格把关,跟踪监管,确保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应有效益。

8.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针对统筹统保资金管理账户不规范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的原则,巡察期间已建立统筹统保资金对公账户,并协调省社将相关资金转入对公账户。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管理对公账户,确保不出问题。二是针对协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监督,严格原始票据审核,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确保财务工作严格、细致、扎实。三是针对协会管理事宜,市社党委认真落实《东营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专题研究,确定注销两个协会,已按规定完成清算工作,正在按程序协调办理注销手续。四是针对工会费管理使用不严格、工作运行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办法》(东供党字〔2017〕30号),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工会主席签字审核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工会费等问题。

三、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得到了有力纠正,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社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存在问题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但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需要在“常长”下实功夫,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市供销社党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 

一是持续整改提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担负起推进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持续整改提升。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断进行“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一步找不足、堵漏洞、促提高,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持之以恒进行整改,不断整改、总结、提升。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从根源上找漏洞,深入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健全财务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突出主责主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严的要求贯彻管党治党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基层党组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强化制度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基层企业党建工作的问题,把各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抓好日常作风建设,对“四风”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财务报销等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落实每名干部职工的岗位责任,提升行政效能,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杜绝“庸懒散”行为,形成人人有任务、事事抓落实、懒政必问责的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规矩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党章,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别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五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一切事情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制度规定办,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民主决策,弘扬务实作风,奋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市供销社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为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强社、服务兴农,加快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努力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27253;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276号市房产交易中心519室;电子邮箱,weihaiwf@163.com。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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