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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口区纪委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0-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通报如下:

  河口区新户镇教委主任张俊国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河口区新户镇教委主任张俊国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张俊国在任新户镇教委主任期间,在办公用房分配和使用中,违反规定为本人及其他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使用。河口区纪委给予张俊国党内警告处分。

  认真做好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清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因工作需要、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的办公用房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到位;对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真正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动辄则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河口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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