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黄三角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管理中心:出台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工作程序

浏览次数: 0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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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近日,研究院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内容包括总则、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附则,共7章29条。重点突出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等四个方面原则。

二是规范工作职责。管理中心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人员调动;指导单位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

三是完善组织原则。管理中心党组每年至少向市委作1次全面报告,凡属重要问题,都由党组会议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四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中心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按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违反程序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八种情形,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