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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口街道油区办主任房红明不配合检查、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8-24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对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清查清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但从区纪委近期明察暗访情况来看,仍有个别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顶风违纪超面积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河口街道油区办主任房红明不配合检查、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通报如下:

2017年6月7日,区纪委第一专项检查组到河口街道油区办实地检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时,房红明明知自己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谎称自己无办公室,与油区办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同在一间办公室办公,在河口街道纪工委的要求下直至检查第二天上午,检查组才对房红明办公室进行了测量。经查,房红明在安排分配办公用房时,自己配备使用一间22 m2办公室,超标13 m2;另两名工作人员使用一间21.5 m2办公室,超标3.5 m2。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区纪委给予房红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其作出深刻检查和整改。

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的具体体现,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有关规定、制度和要求作为刚性约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切实整改到位。特别是单位内部人员调整、交流、变动时,要做到干部调整、办公用房调整“两个方案”同时提报,同时研究,同时落实,坚决防止干部调整后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不出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有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同时,加大问责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出现反弹,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河口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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